“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最新公布的国发〔2015〕11 号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决定》中,2015 年 3 月 15 日取消双软认证的行政审批,改为由各省软件行业协会牵头的“双软评估”。广西需要申请双软认证的企业由广西软件行业协会进行评估发证。
软件企业: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1、软件产品:
税收优惠:软件产品减征增值税,超过3%即征即退;软件企业评估必备,招投标必备。
2、软件企业 税收优惠:
软件企业减免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即所得税前2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1、软件产品:
需要有对应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的自检或第三方检测报告。
2、软件企业:
大专以上职工占比不低于40%,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研发费用占销售首页比例不低于6%,中国境内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60%;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不低于50%,自主开发软件产品占比不低于40%(嵌入式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不低于40%、30%)。